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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昌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内设机构 |
新昌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,在内设机构上分为:办公室、市场开发科、规划建设科、行业管理科三科一室。
办公室的主要职责:
协助局领导做好本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,加强对全县旅游工作的督促检查;做好文秘工作,办理以局名义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、送签、打印、寄发工作或组织综合性报告、总结、工作安排等文稿的起草工作,负责做好局办公会议和各类会议记录,督促检查好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;按照局领导意见做好局及各直属单位的人事、劳资工作、管理后备干部;加强档案建设,负责做好文书工作和文书材料,组织人事材料的归档立卷工作;协助承办局党、工、团、妇工作,负责干部员工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做好日常接待工作,搞好固定资产的登记、管理;负责购置办公设施、日常办公用品、办公环境改善以及房屋租赁管理等后勤和医疗保健、干部福利等工作。负责做好财务工作,建立健全财务制度,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管理制度;定期向局领导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;按期填报各职能部门要求填报的财务报表;搞好资金预算、编制计划,做好领导参谋,合理安排好资金运用;对直属企业单位的财务每半年一次进行定期指导和监督审计,了解掌握企业单位资金运行状况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;建立健全旅游业统计制度,负责并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统计工作,编制旅游统计报表,汇编旅游统计资料;组织承办国内、国际旅游节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。负责搜集、汇总反馈各类旅游行业统计信息,为领导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;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市场开发科主要职责:
制订年度和阶段性旅游市场宣传促销计划,根据计划开展策划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;组织开拓旅游客源市场,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和国内外旅游市场信息政策,及时研究和发布旅游市场信息;发掘、整理新的景点、寺院、建筑、文化等资料,负责全县重点旅游线路的编排、组织、策划;负责编发简报《新昌旅游》,负责日常新闻报道工作;负责编印,发行和管理各类宣传促销书刊、宣传品,承办旅游宣传促销广告;负责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广告工作;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;
规划建设科工作职责:
按照建设风景旅游新城和建设国家级风景名胜的要求,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景区详细规划及年度建设规划;
按照局确定的景区、景点的年度建设计划,编制经费预算和制订建设方案,组织设计,处理建设中的有关政策和施工管理;承办各类旅游投资项目的初审、审核与呈报;指导各级风景区,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和建设;指导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,规划并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,确定县级重点旅游资源及保护区;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行业管理科工作职责:
对全县星级饭店、旅行社、景区、旅游定点单位实行行业管理;负责旅行社的初审,并定期进行年检;负责全县二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与审核工作,并负责三星级以上饭店的推荐工作;负责星级饭店的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复核工作;负责全县2A级以下旅游区的评定与审核工作,并负责3A级以上旅游区的初审推荐工作;负责旅游定点单位核准工作;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;指导旅游行业旅游安全生产管理;负责做好行风建设工作,监督全县旅游行风;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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